“严禁炒房”依旧是各地楼市调控的主题
自2016年起,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以来,全国各地不断加大力度,从而抑制房价,控制房地产市场泡沫。
直至今日调控地域不断增加,在“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驱使下房地产市场总体表现较为平稳,“房住不炒”成效显著。
01
合肥新规 高新区30%新房用于“职住平衡”试点
为切实解决好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住平衡问题,经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开展职住平衡试点工作。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登记摇号销售时,在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优先用于刚需人群购房后,同时提供不低于总房源30%比例的房源用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住平衡试点工作。
02
安 庆 高新区30%新房用于“职住平衡”试点
10月5日,安庆市政府召开全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专题会议,会议提出要高度重视房地产项目风险防控,加强新出让土地、新批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要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违规销售、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低价甩卖、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03
海 南 深入治理变相开发房地产、变相加价、虚假骗购等乱象
10月15日,海南省政府用一天时间召开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会议,要把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为自贸港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以满足本地居民、新市民、青年人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加快构建以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04
湖 北 孝感商品房售价涨跌超10%均需重新备案
近日,湖北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所有项目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同时规定,楼盘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拟销售价格(实际成交价格)调整幅度超过备案价10%的浮动(包括各种销售打折促销),均需要重新备案。
05
烟 台 加强商品房现售管理,严格管理商品房现售行为
10月11日,烟台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现售管理的通知》,规范商品房现售行为,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现售全覆盖,要求房企在商品房现售前将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材料报送当地住建部门备案,并在销售场所明显展示《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同时表示将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
06
哈尔滨 加快预售资金返还,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10月9日,哈尔滨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内容包括:降低预售许可的标准,房企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标准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1.5%执行;加快返还预售资金,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对大学生和新市民提供购房补贴,最高可获10万元购房补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提高至30年,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等。
总 结
“房住不炒”、“稳”字当头依然是房地产市场主基调。当下受三道红线、疫情、房贷收紧等多重因素影响,楼市遇冷现象越来越明显,随着后期针对局部地域的放松、加码调控措施逐步出台,最终将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三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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